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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翊扬,但是有点怕他。
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,宋翊扬是s大有名的傻逼富二代。
(傻逼两个字是方宁偷偷加的。)
“……”
确实就是啊。
有钱了不起啊。
方宁最讨厌的就是有钱……人。
他很讨厌宋翊扬。
大一的时候,他刚从老家考到s市,看什么都新鲜。
宋翊扬是篮球社的,方宁去看过几次比赛,因为学姐的原因,和他认识了。
当时宋翊扬人挺好,虽然说话不好听脾气也很怪,但他给自己吃从来没有见过的零食,方宁很感谢他,还礼尚往来地在他打篮球的时候买了一瓶水过去。
可是第二天就听见他和别人说自己是土包子。
宋翊扬说他长得就那样。
虽然确实挺可爱的,但气质太土了,说他是土包子。
那不屑一顾的神情,方宁至今都记得。
更记得是,他从来没有这么说过秦韫之。
明明秦韫之和他是一个地方来的。
他和秦韫之说话的时候就很正常。
讨厌死了。
但方宁又不敢挂脸太明显。
宋翊扬脸皮好厚,都看不出自己不想跟他说话吗?像个聒噪的鹦鹉一样,在他耳边叽里咕噜,烦死了。
方宁掰着自己的手指,嗫嚅着嘴唇,有一搭没一搭,回答他的话。
宋翊扬单方面和他聊了三分钟。
三分钟之后,秦韫之回来了。
他跑完回来,看见方宁旁边坐着的人,脚步顿了一下,然后将手机还给方宁。
方宁接过来,拍照打卡,收起手机,起身走到秦韫之的身后。
还没等他对宋翊扬说出自己要走了,宋翊扬看着他们的动作,扬了扬眉:“代跑啊。”
简单的三个字,让方宁瞬间脸色变白。
代跑是违规的,如果宋翊扬举报他——
“干嘛不找我给你跑。”宋翊扬不满,但极力推销自己:“我跑一千米不到三分钟。”
两分55秒也是不到三分钟,总不能被秦韫之比下去了。
宋翊扬眼神狂热地看着他:“你这周跑完了吗?剩下的我可以帮你跑。”
“……跑完了。”方宁不想理他,把自己藏在秦韫之身后,抿着唇转头。
白皙的一截颈侧映在宋翊扬的眼中,看得宋翊扬心跳快得好像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了。
小土包子在s大读了三年书后长得越来越漂亮了。
一点都不像是乡下来的,反而像是哪家豪门精心养出来的任性小少爷。
脾气又大又坏,说点他不高兴的,连演都不演了,挂脸非常明显。
被这样对待,宋翊扬觉得自己应该生气的,毕竟宋少爷什么时候上赶着过?
可他现在完全没有这样的情绪,反而觉得方宁不理自己,还偷偷发脾气的样子都好可爱。
虽然不知道哪里惹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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