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真,“我们两家比较熟嘛,无尘护着小檀,我只能来跟你啦。”
是了,当时陆真与还是公主的檀乐都不太能打,一个手无缚鸡之力,一个稍微强点,手无寸铁的时候不能缚鸡,手上拿点东西能对几招。
她手上抄的家伙也不是后来的长缨,而是沿路的木棍长枝。
——嗯,这点和她儿子倒是一路……她那几个儿子也有得早,来念书的时候就有了,说是为了念书,扔去楚州家里带。但帮主和女帝当时都觉得,她是为了将人扔去楚州家里带,才说要出门念书。
……真是一个千古谜题。
但陆真也是真心适合做学问,就算为了逃避家族生活、懒怠做什么慈母,那书也是念得出彩。
大家忙着寻路的时候,她护着诗稿书稿,边跑边还随手校注,原本出门书籍就带得不多,于是她靠记忆写文章,默原文,引经据典再将经典批得一无是处,听说后来那份书稿又成名,风靡文坛。
难怪她那么爱名声,这名声确实来得雅,来得传奇。
檀乐就没什么上进心了,武力又低,一直像个蹭伞的,紧跟在身边——帮主行囊常备伞和扇,不论去多近的地方、多短的行程,就是从学堂去个饭堂,都揣着两把小的。这是又怕晒、又多汗的女郎读书时的习惯,于是每逢骤雨只有她一人怡怡然掏出一把伞,将一众不记得打伞的、忘在客栈的少年男女看得眼馋。
后来顾瑾之,也就是顾夫子家的公子,与陆真年少相识那位,也时不时被赶到另一边来蹭伞蹭拳。
欸,他还是来蹭过拳的嚒。
当年那顾郎君给人的感觉很是新鲜,不是奇怪少见的新鲜,而是色泽分明的新鲜,浓浓淡淡印在不经意想起的经历里·。
帮主历来好奇,又最喜欢新鲜事,走惯的园子里遇到支欺霜傲雪的大红硬月,便是能叫人心生欣然的新鲜事,日日吃惯的菜单上多了没见过的奇异果蔬,亦是新鲜事,饭堂东开一树樱花春色,粉粉簌簌,是新鲜事,在平淡无奇的商街逛进家店,见上架了从未见过的心灵手巧、奇思妙想的可爱之物,也是新鲜事。又新又奇,便是人间灵犀一点落于亮堂显眼,而她总为这亮堂的刹那动心稀奇。
真是喜新不厌旧的性子。
她日日想吃些新菜色,见些新曲话,去些不曾去过的风情迥异的新地方。而顾郎君走在左近时,重重复重重的数树时光仿佛都有趣好玩起来,见惯的一窝同窗里进来个醒目显眼的新鲜颜色。
也未见他比别人生得多好些,偏偏仪态风姿,衣衫面庞,见之就觉出与旁人的不同。尤其与他说话,看他一张没被日晒雨淋催过的年轻脸上浮出红色来,又添几分腼腆青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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